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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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灌南是连云港市的南大门,濒临黄海,四市交界,东与盐城的响水相连,南与淮安的涟水接壤,西与宿迁的沭阳毗邻,县域总面积1041平方公里,其中水域面积263平方公里,耕地89万亩,辖18个乡镇,245个村(居),72.7万人。老区的灌南——公元前90年建海西县,为境内建县之始,故有“海西故国”之称。灌南是革命老区,1928年就在新安镇建立了党支部,长期的革命斗争孕育了芮杏文、惠浴宇、周惠、孙存楼、孙海光、汤曙红、吴书等一大批革命老前辈。1958年3月,经国务院批准,由原灌云县与涟水县部分乡镇成立灌南县,隶属淮阴地区。1996年9月,由原淮阴市划归连云港市。绿色的灌南——境内肥水沃土、林木茂盛,农业资源特色明显,是全国有名的优质棉基地县,优质粳稻生产县,江苏省首批生态农林业试验示范县、国家级生态示范县,素有“桐杨木之乡、淮山药之乡、浅水藕之乡、蘑菇之乡、苗猪之乡”等美称。在工业上,初步形成了酿酒、木材、机械、棉纺等主导产业,汤沟酒、压铸机、天意消防器材等产品在省内外市场上拥有较高的知名度。平安的灌南——灌南人勤劳勇敢、淳朴善良,长期以来,人民安居乐业,社会繁荣稳定。在2003年全省创建平安地区活动中,代表连云港市接受省检查验收,并首批获得“社会治安安全县”的金字招牌。奋进的灌南——县委县政府2003年提出了一年起好步、二年翻一番、三年跨台阶的“三步走”奋斗目标,团结带领全县干群,积极践行“开明开放、诚实诚信、创新创业、自立自强”的灌南精神,超常思维,超常举措,超常发展,积极在解放思想、载体建设、机制创新、优化环境、重用能人等五个方面谋求突破,广大干群精神振奋,经济发展势头强劲,城镇面貌明显改善,改革创新不断推进,各项工作越位争先。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9.79亿元,增长8.5%;农民人均纯收入2730元,增长6.7%;财政收入2.06亿元,增长32.7%;固定资产投资14.72亿元,增长25.75%;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1.59亿元,增长17.33%。国内生产总值、工业增加值、财政收入、农民人均纯收入、社会消费品零售额、利用外资的增幅在全市第一,财政收入增幅在苏北26个市县中名列前茅。